时间:2025-01-03 21:51:52 点击: 次 来源:网络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2. 再审认为,原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,申请人没有证据。实际有证据。 《裁定书》第3页,马宪春认为原审法院诉讼程序不合法,……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,仅凭其陈述,本院难以采信。 虽然再审这么粗糙简略,但《裁定书》第2页还是引用了《再审申请书》内容“原审程序不合法,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,长宁区人民法院与拼多多有合作关系,审判长邓鑫是合作法院核心成员,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,理应依法自行回避。”也算不错了,其他很多重要问题都被再审故意遗漏(见↓12.遗漏)。这里分两个标题2.、8.回应一下此↑再审观点。 (1)合议庭的组成时间不合法。 ① 立案时间:《判决书》第1页,本院于2023年10月18日立案。 ② 合议庭组成时间: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、书记员通知书》,落款时间是2024年3月22日。【证据4:合议庭组成人员、书记员通知书】 ③ 原审自认反证:未及时组成合议庭时,虚假陈述。 1) 《判决书》第1页,本院于2023年10月18日立案后,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,分别于2023年12月18日、2024年1月18日进行了证据交换,于2024年3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 2) 此陈述表示2023年12月18日之前已经组成了合议庭,然后进行了证据交换,这违背事实。前两次庭审时间没有组成合议庭,更不可能受合议庭委托↓。 《笔录》虚假陈述: 3) 2023年12月18日《笔录1》第1页,审:……信息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受合议庭委托,今天由审判员邓鑫主持双方进行证据交换,由书记员洪巧缘担任记录。||| 此时根本不存在的“合议庭”。并且仅有一名法官庭审。 4) 2024年1月18日《笔录2》第1页,审:…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受合议庭委托,今天由审判员邓鑫主持双方进行第二次证据交换,由书记员洪巧缘担任记录。||| 此时根本不存在的“合议庭”。 并且仅有一名法官庭审。 ④ 违法审理。三次庭审前两次合议庭人员缺席、后一次变更↓。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》第五条 合议庭审理案件时,合议庭其他成员应当共同参与阅卷、庭审、评议等审判活动,根据审判长安排完成相应审判工作。 ||| 没有证据表明前两次庭审有祁晓栋(审判长)、杨翔出席。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阅卷,何时阅卷,阅了几页卷,看了那些视频证据。 (2)合议庭人数违法。 《人民法院组织法》第三十条 合议庭由法官组成,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,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。 本案合议庭三人,三人不是三人以上。不符合三人以上的法律规定。 “三人以上单数”并不包括本数。在法律规定中,关于“以上、以下”等,若需要包含本数,有关法律都会做出明确规定;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的,则应从字面意思去理解。 请告诉我,《人民法院组织法》民事诉讼合议庭三人以上含本数解释在哪里? (3)审判长无法定理由缺席庭审。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》第二条第三款 合议庭成员确定后,因回避、工作调动、身体健康、廉政风险等事由,确需调整成员的,由院庭长按照职权决定,调整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,并在办案平台标注原因,或者形成书面记录入卷备查。 ①《笔录3》第3页,审:告知,因为原定审判长祁晓栋工作安排冲突需要退出,故合议庭成员现变更为审判员邓鑫、审判员罗林梅、人民陪审员杨翔组成合议庭,由审判员邓鑫担任审判长。||| 过家家呢。 ② 开庭突然告知,违法。当事人不知道新人罗林梅有关情况、是否应该回避;原审判长祁晓栋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,违法(《法官法》第二条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……;第十条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(一)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……;第八条 法官的职责:(一)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……;)。后接替的审判长邓鑫法官与被告拼多多有合作关系,应自行回避。||| 见↓8., 41. 应自行回避。 ③ “工作安排冲突”非法定调整事由“工作调动”,说明长宁法院“权大于法”。否则太不严肃了,视法律如儿戏。 (4)【处分参考】 ①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 (七)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。 ②《法官法》第四十六条 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应当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(四)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;(十)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。 ③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》第五十四条有其他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的,给予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第九十条 有其他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,给予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 (7)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》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》第四十六条等规定的违法行为且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、执行的,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。 |